|
关于201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1年3月2日在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它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0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各项财税改革措施,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合理有序安排预算支出,圆满完成了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收支预算任务。
(一)全县预算收支情况
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是:地方财政收入38,6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5,400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61,187万元。
全县预算收支情况: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1,656万元(含地区代缴1,000万元)。占年初预算38,600万元的107.91%,比上年同期33,543万元增长24.19%,增加8,11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575万元,占年初预算15,400万元的120.62%,比上年同期14,002万元,增长32.66%,增加4,573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4,693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实绩18,575万元的79.10%;非税收入完成3,882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实绩18,575万元的20.90%。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59,472万元(含专款75,197万元),占年初预算61,187万元(不含预算上级专款)的137.73%,比上年同期增长33.59%,增加40,099万元。
(二)全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0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实现155,64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5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8,284万元;上年结余-1,214万元。财政总支出实现160,53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实现159,472万元;上解支出1,058万元。财政总收入与财政总支出相抵,年终赤字4,885万元。
(三)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基金收入完成5,191万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7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6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850万元)。上年结余491万元;专款补助1,955万元。基金支出完成6,49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65万元,文化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23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50万元,其他支出543万元(彩票事务专项))。基金结余1,139万元。
二、2010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展。
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县城至九江、大坪至平头油路改造资金1,000万元,正大水竹至苗王城旅游公路建设资金400万元。及时拨付中央、省安排我县公用投资项目资金8,651万元,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病险水库加固除险、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县城供水管网工程、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切实保障在建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二是认真落实国家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拨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710万元,补贴各类家电33,713件;拨付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540.7万元,补贴客车427辆,货车385辆,摩托车4,761辆。提升并改善了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条件。
(二)加强税费征管,做到应收尽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