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副县长。 负责文体广电旅游、住房公积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民族宗教、民政、国教、人防、外事侨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民宗局、民政局、国教办、人防办、外事侨务办。 联系县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松桃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龙正江,男,苗族,1966年6月生,贵州松桃人,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86年8月参加工作。 曾历任松桃县正大乡副乡长,乡长,党委书记,县民宗局局长,县政府办主任。 现任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