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府任[2010]1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攀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干任[2010]1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刘攀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长春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