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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党办发〔2009〕201号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及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54号)和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50万元以上规模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着重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拆迁征地,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四)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维护群众权益。
(五)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