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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20-11-09 来源信息:松桃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受理单位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松桃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 具体受理股室为: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松桃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五楼) 咨询电话:0856-28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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