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许可事项: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
2.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3.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4.互联网+监管: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和监管部门的融合,更新业务体系。。
5.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6.政务服务“2+2”:即通过整合人力资源、优化功能布局、重塑业务系统和服务流程再造,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自然人+法人、咨询+投诉”窗口。
7.告知承诺制:“告知”是指具有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标准、条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告示的行为。“承诺”是指申请人向审批机关作出的对该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已经知晓和理解,并保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
8.容缺承诺审批制度:容缺受理制度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