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748209 | 成文日期: | 2022-10-18 |
文 号: | 松府办发〔2022〕73号 | 发布时间: | 2022-10-18 14:59 |
发布机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通过不断开拓、挖掘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和创业活力,实现稳就业、促增收,现就进一步做好精准就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覆盖城乡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群体。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摸排底数。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各乡镇(街道)做好失业人员走访摸排统计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建立登记台账。对走访摸排发现的失业人员,主动采集失业人员信息、就业或培训需求,引导其到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做到应统尽统。每月开展一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跟踪回访,掌握失业人员基本信息、就业培训等情况,对已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做到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信息。
(二)精细收集岗位。由县人社局牵头,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松桃籍务工人员集中地城市人社部门、县内投产、达产企业联系,收集和储备一批优质用工岗位。由发改局牵头,会同县行业部门围绕县内在建拟建项目收集一批就业岗位,通过“以工代赈”方式挖掘一批就业岗位。各乡镇(街道)要开发一批灵活的就业岗位,优先保障脱贫对象、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
(三)精心组织实施。由县人社局负责,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零工市场、微型招聘会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发布用工岗位信息。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支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根据其就业需求积极推荐岗位,帮助实现就近就业,确保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就业。同时,对走访摸排发现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失业人员,及时将就业需求信息推送给人力资源部门开展精准岗位匹配,对匹配成功的,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点对点”“一站式”劳务输出。对内生动力不足人员,要纳入《村规民约》管理,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激发其内生动力。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要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千方百计做好精准就业工作。加强工作督导,跟进了解重点人群就业情况,县乡村振兴总指挥部办公室明确专人协调调度。对工作进度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追责问责,对工作推进好、成效明显的给予项目安排方面倾斜。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