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厕所 革命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府发〔2023〕12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832020 成文日期: 2023-04-13
文 号: 松府发〔2023〕12号 发布时间: 2023-03-31 11:05
发布机构: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厕所 革命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府发〔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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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厕所

革命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府发〔2023〕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松桃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松桃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推进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贵州省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要点》要求,为扎实巩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摸排成果,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纵深推进全县农村厕所革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系统总结梳理农村厕所革命的经验,巩固现有农村改厕成果,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有效实施、长效管用”的工作原则,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决反对劳民伤财,切实提高农村新(改)建厕所质量实效,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巩固提升农村卫生厕所质量,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用2个五年规划期基本完成改厕任务,再用1个五年规划期进行巩固提升,到2035年高质量完成任务”的总体进度要求和全省户厕改造任务按把我区划为二类县的分类推进要求,到2025年农村户用厕所实现应改尽改,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2023年我县新(改)建和提升整改农村卫生厕所1430户,其中新(改)建1058户,提升整改问题厕所372户。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制度工作计划。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县级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制定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工程进度、资金安排、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确保农村厕所革命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围绕“整顿、完善、巩固、提高”,按照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发现的2013年以来财政支持改造户厕3472户农村户厕问题厕所,建立问题厕所台账,实行销号台账管理。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自然条件、村庄整体风貌、风俗习惯,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类推进整改。(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分类推进户厕改造。合理确定本地改厕优先顺序,在基层组织能力强、农民群众意愿高、技术模式成熟适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后续管护有保障的村庄和特色田园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传统村落优先推进,重点做好农村问题厕所整改任务,同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新(改)建户厕。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应统筹安排农村公共卫生厕所、粪污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等规模布局。在实施过程中及时依法办理农村设施建设相关用地手续。(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选择适宜技术模式。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经济适用、群众接受”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户施策,科学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大力引导农户结合新建房屋自主改厕。新建农房要同步建设卫生厕所,新(改)建户厕应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寨,将集中供水管网延伸接入户厕。全县主推水冲式卫生厕所,积极推行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对部分不适合水冲厕所的村寨和农户,积极探索推广卫生旱厕。对过去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应及时研究改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GB/T38837)、《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8)、《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指南》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相应技术方案,并组织专题学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改厕企业等标准化、规范化意识。完善验收程序和要求,做好验收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全程质量管控。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厕所改造建设规范流程,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和全过程监管,提升改厕产品、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严把招标采购关,实施集中采购的乡镇(街道)要将采购的厕所化粪池等产品供货商及产品报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检查审核,县级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并对材料设备进行现场抽样送检,由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质量把关。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农户自建厕所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制定完善验收标准和办法,实行村级初验、乡镇全验、县级抽验的方式,将运行使用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验收后适时进行抽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抓好厕所粪污治理。坚持保障供水、污水处理与改厕同步推进。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抓好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对计划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村庄,应一体化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切实做好化粪池和管道防渗。对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户厕改造未完成的村庄,应加快推进厕所改造,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一并处理。对已完成改厕但化粪池出水不具备纳入污水管网条件的村庄,应建立厕所粪污收集、转运、贮存、安全利用体系。对暂不具备污水处理条件的改水厕地县,要在粪污处理设施选型、设计规模和施工建设等方面,预留后续污水处理空间。要积极推动农村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以就地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松桃分局、县城管局;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完善建设管护机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属地化”的原则,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使用维护和粪污清掏利用等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乡级农村改厕服务站,提供改厕技术指导和厕具维修服务;村级要设立改厕服务点,将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作为服务点的常住人员,按市场机制有偿开展改厕和厕具维修服务。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采取财政补贴、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的方式,依规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长效管护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县级政府负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召开年度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推进会,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桥梁纽带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农户厕所建(改)前入户调查,充分征集群众改厕意愿,组织群众以户为单位自愿填报农村改厕申请;新(改)建农户厕所完成后,要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或效果评价。通过联系农户、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活动,推动农村厕所革命理念和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信、抖音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卫生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引导基层党员干部、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等率先垂范,带动农民主动改厕。发挥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团委、县妇联;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完善投入机制。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改造思路,要实行以群众为主体出资,让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参与改厕,政府补助的办法推进改厕工作。实行政府定标准、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改厕后端的粪污收集(化粪池)、转运、贮存、利用体系建设,不得用于厕屋建设和购买厕具。安排用于新(改)建厕所可采取项目制补助、物资补助或直补改厕农户,原则上补助户用卫生厕所新建资金不超过3000元/户。安排用于户厕问题整改的资金,严格按照《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户厕问题“十四五”期间提升整改方案的〉的通知》有关补助标准执行。(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松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技术保障。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组建技术专家服务队伍,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指导解决实际改厕技术难题。各乡镇(街道)要在县级部门指导下,统筹做好农村户厕建设选址的要求,避开饮用水源地、河道等水环境敏感县,避免位置选择不当影响村容村貌和造成新的污染。乡级政府应建立完善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和监督员制度,每个行政村明确1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每个乡镇1名以上技术监督员。全程跟进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改厕作业,确保农户改建户厕质量。(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松桃分局;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资金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户厕新建和问题整改任务80%,力争到8月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0月底前资金拨付率要达到100%。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村务公开要求,建立完善奖补政策、奖补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等公示制度,确保农民知情权。要建立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务范围的,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和政府购务的有关程序办理。要强化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改厕资金,对发现存在此类问题省里将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要追责问责,并对下一年度安排资金时进行调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开展考核调度。将农村厕所革命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为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考核评价,统筹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落实到位、农民群众满意的乡镇(街道),予以激励性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汇报”的调度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汇报”的调度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各乡镇(街道)改厕项目推进情况执行月调度机制,每月17日前报送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月调度表》(附表2),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1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及目标完成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政府公章,于12月1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同时项目乡镇每月12日前报送简报2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

附件1:松桃苗族自治县厕所革命2023年度工作月调度表.xlsx


政策解读:关于《松桃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