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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自治县寨英镇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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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松桃自治县寨英镇人民政府

单位简称:寨英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寨英镇

邮政编码:554113

联系电话:0856-2650008

办公时间:08:30—12:00 ;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罗其文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街道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