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及《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黔发改价格〔2025〕267号)等有关规定,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5年7月中旬召开松桃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有关事项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40名,其中:消费者29名,经营者3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法律专家1名、审计专家1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4名。
(二)旁听人:3名。
(三)新闻媒体:2名。
二、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旁听人: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如果规定时限内,报名人数超过人员名额,则采取公开抽签、随机选取办法;如报名人数不足,将委托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二)经营者: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选派代表。
(三)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从有关单位部门、社会组织聘请。
(四)新闻媒体: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方法及事项
(一)可自己报名也可由单位推荐。
(二)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
(三)报名时,请如实提供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报名类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地址与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若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及时注明,并认真阅读声明后签字。
(四)直接到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现场报名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的,请一并上传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国际大酒店11楼)
报名邮箱:545113146@qq.com
报名联系人:吴莉
报名联系电话:0856-2836283
特此公告
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