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松桃政府网
微博、微信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县盛峰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和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依据《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政府定价目录(2025年版)》,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0〕611号)、《省民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黔民函〔2025〕25号)文件要求,在成本监审程序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发改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研究讨论,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县盛峰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现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见附表1);

(二)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见附表2);

(三)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和城市经营性公墓。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和城市经营性公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殡葬延伸服务及城市经营性公墓价格由殡葬服务机构和殡葬用户按照合法、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殡葬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经营成本提出合理的收费标准和价格。

二、相关规定

(一)规范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重要延伸服务以外的延伸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依据成本按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殡葬服务机构应遵循“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不服务强行收费等,不得分解基本服务项目,或以其他名目另外加收费用。

(二)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批准部门;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和商品要以显著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殡葬延伸服务要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计价方式,丧葬用品及经营性公墓价格要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商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要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要公示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殡葬服务清单制度。殡葬服务机构要收费公开透明、明白消费,引导殡葬用户理性消费;在实施服务、提供商品和收费前应向殡葬用户提供服务清单(手册),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商品名称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由殡葬用户自愿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殡葬服务机构要与殡葬用户签订书面协议。

(四)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举报电话作用,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殡葬服务机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和不服务强行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殡葬财务规章制度管理。殡葬服务机构要建立财务规章制度,殡葬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服务成本核算制度,真实、完整、准确登记各项服务成本和收入台账,保存好原始财务会计凭证。

(六)减免政策。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居民,以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由其死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为其购买殡葬基本服务。

三、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5年6月23日起执行,原收费文件《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盛峰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和公益性公墓价格的通知》(松发改价格〔2022〕6号)同时废止。


附表:1.松桃苗族自治县盛峰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pdf

          2.松桃苗族自治县盛峰殡仪馆重要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pdf



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桃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8日

Copyright www.songtao.gov.cn

主办: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贵公网安备 52062802000102号   |  备案号:黔ICP备1600390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6280026  |  管理员邮箱:stzw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