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松桃经济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县司法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要按照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三、决策主办单位负责决策档案的管理。决策完成后应当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形成的决策文件完整归档,其他单位涉及决策事项的档案材料应当及时移交决策主办单位。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xls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