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轮作试点)资金的通知》(黔农发〔2026〕70号)、《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松桃苗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松府函〔2026〕44号等文件精神,省级下达我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试点项目资金825万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印发了《松桃苗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规范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落地,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现将《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农通〔2026〕86号)予以公示。
附件:松农通〔2026〕86号-松桃苗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pdf
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