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65号)、《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松桃苗族自治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松府函〔2026〕43号等文件精神,省级下达我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216万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印发了《松桃苗族自治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为规范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落地,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现将《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农通〔2026〕85号)予以公示。
附件:松农通〔2026〕85号松桃苗族自治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pdf
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