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乡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及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编制2019年度永安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设好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乡政府工作动态和政策。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1.公开形式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不够便捷。基本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单一。
2.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不太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三、改进情况
1.我乡正在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我乡会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我乡正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永安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