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麻任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松府任〔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松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干任〔2022〕24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麻任扬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免去王刚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 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143956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4-26 11:35:21 | |
文 号: | 松府任〔2022〕7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麻任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松府任〔202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