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松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干任〔2024〕67号、72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安军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县民族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成同志任县民族中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杨伟同志任县民族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洪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思长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田仁怀同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免去龙光桥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符前仁同志县民族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