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孙言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松府任〔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松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干任〔2022〕10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孙言同志任县公证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鲁同志任县财政局盘石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再高同志任县财政局盘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1143906 | 成文日期 | 2022-04-26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2-04-26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孙言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松府任〔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松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干任〔2022〕10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孙言同志任县公证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鲁同志任县财政局盘石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再高同志任县财政局盘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