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麻任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松府任〔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松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干任〔2022〕24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麻任扬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免去王刚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 日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1143956 | 成文日期 | 2022-04-26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2-04-26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麻任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松府任〔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松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干任〔2022〕24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麻任扬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免去王刚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