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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549954 成文日期 2025-04-07
文号 发布时间 2025-04-07
发布机构 文件有效性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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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25年,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市人民政府交办建议和提案7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39件,省政协提案33件);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共向市人民政府交办建议和提案39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64件,市政协提案230件)。为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同本单位重点任务、业务工作共同谋划、一体推进,健全完善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承办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全流程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交办→沟通→办理→答复→反馈→跟踪”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办理工作力度,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规范流转、高效处理、积极反馈、落地落细。

二、强化沟通协商,推动办理落实

各主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提案者全过程沟通协商,采取调研、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背景诉求,共商解决办法。会办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凝聚办理工作合力。要紧扣“办理高质量”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对照职责分工,项目化、清单化有序推进落实。

三、严格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效

省级建议提案市级会办单位要于4月30日前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市级主办单位,市级主办单位要于5月8日前将办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建议提案会办单位要于5月31日前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独办、分办)单位要在与代表提案者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于6月30日前答复代表提案者(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件于6月10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全年办理工作,于9月30日前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分别报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并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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