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26年铜仁市促进消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2026年铜仁市促进消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工作部署,推动我市消费市场提振提质,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至2027年2月。
二、资金来源及安排
由市级财政预算资金1000万元,其中支持“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汽车、商超、加油站非油品、餐饮、住宿消费券发放活动800万元,支持商贸主体(含社会团体)开展或参与“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活动促进消费增长200万元。支持金融机构叠加资金参与促销活动,具体事宜由市商务局牵头,第三方机构配合。
三、实施单位
主办单位:铜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等。
四、活动内容
(一)“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汽车、商超、加油站非油品、餐饮、住宿消费券(800万元)
1.“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汽车消费券(600万元,其中2026年1月至6月发放300万元、7月至12月发放300万元)。支持消费者(个人)在购置新车享受“国补”或“省补”基础上,对新车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每台车给予消费券补贴1000元;对新车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台车给予消费券补贴3000元;对新车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每台车给予消费券补贴4000元。上半年未使用完毕的汽车消费券,滚动至下半年继续使用,下半年因消费者未使用而退回资金池的消费券另行统筹安排。
2.“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商超、加油站非油品、餐饮、住宿消费券(200万元,其中“五一”劳动节发放100万元、国庆节发放100万元)。抢抓重点节假日消费节点,发放“满300元减60元、满200元减40元、满100元减20元、满50元减10元”4种不同额度的消费券,用于支持消费者(个人)在商超、加油站、餐饮、住宿企业消费。
(二)商贸主体(含社会团体)参与“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活动(200万元)
1.商贸主体(含社会团体)开展“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活动(20万元)。支持举办汽车促销、家电家居等促销活动。根据拉动消费额与成本投入比进行支持,每场次支持金额不高于5万元。比值高的先支持,资金用完为止。
2.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主体参与“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活动(180万元)。①按照省、市关于“大抓经营主体”工作部署,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主体在活动时间内参与促销让利消费者,在2026年度内营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促销资金支持。②鼓励商贸行业(汽车类)企业在2026年每季度最后一月通过开展让利促销,广泛吸引消费者消费,进一步稳定和扩大重点大宗消费品消费,对在参与活动当月实现销售额同比正增长的商贸行业(汽车类)企业予以支持、对其销售额增量部分中拉动消费者购买10万元以上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营运车、网约车及商用车除外)予以补贴,销售单价在10万元至40万元区间的给予汽车销售企业1000元/辆的资金补贴,销售单价在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的给予汽车销售企业2000元/辆的资金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作配合。市商务局、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活动圆满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商务局要根据活动总体安排制定具体执行方案,细化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工作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支持所举办的活动顺利开展。活动举办期间各区县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责任。
(三)强化宣传推广。市、区(县)商务和宣传部门要加强协作,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系列活动,切实提升各项促消费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力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发放消费券的全程监督。涉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活动期满,资金如有结余,按照资金管理办法退回市级财政。对在工作中履职不力或恶意串通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2026年铜仁市“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汽车、商超、加油站非油品、餐饮、住宿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
2.2026年铜仁市商贸主体(含社会团体)参与“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活动促进消费增长实施方案
附件1
2026年铜仁市“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
汽车、商超、加油站非油品、餐饮、住宿
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至2027年2月。
二、资金预算
发放市级消费券800万元,其中购置新车汽车消费券600万元,商超、加油站非油品、餐饮、住宿消费券200万元。
三、参与活动平台
通过公开招募并组建比选评审组比选产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活动内容
(一)购置新车汽车消费券(600万元)
1.活动时间:2026年1月至6月发放300万元、7月至12月300万元,上半年未使用完毕的汽车消费券,滚动到下半年继续使用。如补贴名额使用完毕,则活动结束,具体上线及结束时间以活动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2.活动地点:全市汽车销售企业。
3.活动内容:消费者(个人)在铜仁市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置5万元(含)以上的7座及以下非营运燃油、新能源乘用车给予补贴(可叠加“国补”或“省补”)。
(1)补贴档次及名额。对购置新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每台车给予消费券补贴1000元,上半年、下半年名额各590个;对购置新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台车给予消费券补贴3000元,上半年、下半年名额各550个;对购置新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每台车给予消费券补贴4000元,上半年、下半年名额各190个。活动后期,若某个档次申报数量大于所设定名额,且部分档次剩余名额较多,在不突破资金总额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从本次活动其他档次剩余的资金中调剂解决。
(2)补贴规则。消费者(个人)在第三方平台预约对应购车档次(预约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预约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置5万元(含)以上的7座及以下非营运燃油、新能源乘用车并付款。汽车销售企业根据消费者委托将购车订单、发票、银联支付凭证上传至第三方审核平台,同时协助消费者在购车后30日内上传车辆机动车登记证。第三方平台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至消费者个人第三方平台指定账户。
(3)平台审核与补贴发放。汽车销售企业在预约有效期内通过第三方平台上传真实完整有效资料,平台收到完整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消费补贴。补贴发放顺序以消费者最终上传齐全、清晰、有效资料的先后时间为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4)活动商户报名流程。在第三方平台完成报名,企业需提供《企业诚信承诺书》完成线上报名申请。
(5)使用规则。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30个(暂定)自然日之内有效,逾期作废,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消费者可到铜仁市内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商场超市等商家使用。
4.活动方式:购买燃油车领取的消费券可在全市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商超、家电数码、家居等商贸主体消费,购买新能源车领取的消费券可在全市参与活动的商超、家电数码、家居等商贸主体消费。
(二)商超、加油站非油品、餐饮、住宿消费券(200万元)
1.活动时间:2026年五一劳动节发放100万元,国庆节发放100万元,“五一”“国庆”小长假未用完的消费券,在2026年度滚动使用完,具体上线及结束时间以活动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2.活动地点:全市商超、加油站、餐饮、住宿主体。
3.活动内容:活动类型为满300元减60元、满200元减40元、满100元减20元、满50元减10元,活动期间,名额一次性投放,单用户每个活动期间每档可各享1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过期票券回滚至资金池继续发放。
(1)商户参与流程。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各商户通过线上自主报名,经市商务局确认后参与。线上自主报名的参与路径为:商户在第三方平台指定入口完成报名——第三方平台线上初审——市商务局复审确认。
(2)核销方式。消费者在第三方平台实名认证,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支付时出示消费券“付款码”支付即可进行核销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每日核销时间从上午9点半至晚上24点。同一身份证号、手机号和手机设备默认为同一用户。
(3)核销规则。单商户单日最高核销300张,核销时间为活动期间每日上午9点半至晚上24点。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兑换现金,不能用于储值卡充值。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票券退回到消费者支付账户,票券有效期不变,实付金额原路退回支付卡号。
4.消费券数量调整:活动开始后,如出现消费券核销的情况与预期不符,满减消费券各档次的投放数量可适时根据消费券核销的情况进行调整。
5.加强风险防控:执行单位(第三方平台)要建立商户异常交易预警机制,对消费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测,联合市、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处置异常交易,防范消费券资金违规套取等情况发生。同时加强对参与活动企业的业务培训和数据跟踪服务,规范活动流程,做好舆情监测及跟踪管控,避免出现舆情风险。
附件2
2026年铜仁市商贸主体(含社会团体)参与
“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活动
促进消费增长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至2027年2月。
二、资金预算
2026年铜仁市商贸主体(含社会团体)参与“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活动促进消费增长资金共计200万元。其中:支持商贸主体(含社会团体)开展“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促销活动资金20万元,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主体参与“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促销活动资金180万元。
三、活动内容
(一)商贸主体(含社会团体)开展“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促销活动(20万元)
1.活动地点:各区县。
2.活动内容:支持举办汽车促销、家电家居等促销活动。根据拉动消费额与投入成本比进行支持,每场次支持金额不高于5万元。比例值高的先支持,资金用完为止。若支持实施后资金尚有结余,则结转到下年度予以支持同类活动开展。
申报程序为:由承办主体申报——区(县)商务部门初步审核——市商务局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通过后再行支持。主要用于部分补贴支持承办主体开展促消费活动场地使用费、展位搭建费、宣传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主体参与“游铜仁·促消费·惠民生”促销活动(180万元)
1.活动时间:2026年1月至2027年2月。
2.活动地点:各区县。
3.活动内容:①按照省、市关于“大抓经营主体”工作部署,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主体在活动时间内参与促销让利消费者,在年度内营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促销资金支持。此项资金预算120万元,按照拉动消费额与投入成本比、总体规模、年度增速综合考量予以支持,先申报先支持,用完为止。②鼓励商贸行业(汽车类)企业在2026年每季度最后一月通过开展让利促销,广泛吸引消费者消费,进一步稳定和扩大重点大宗消费品消费。对在参与活动当月实现销售额同比正增长的商贸行业(汽车类)企业予以支持,对其销售额增量部分中拉动消费者购买10万元以上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营运车,网约车及商用车除外)予以补贴,销售单价在10万元至40万元区间的给予汽车销售企业1000元/辆的资金补贴,销售单价在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的给予汽车销售企业2000元/辆的资金补贴。实现销售额同比增长的增量部分,以当月发票清单中日期靠后的票据为准进行核算补贴。3月、6月、9月、12月各预算15万元,合计60万元。当季度未核销的资金,自行结转到下一季度累加开展,如第四季度末资金未使用完毕,则剩余资金滚动到下年度作为促销资金使用。原则上每家汽车类企业每季度申报本项资金上限为3万元,资金用完为止。若申报企业较少,则以企业销售额实际增量据实核算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5万元)。
(1)补贴规则。由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初步审核,经市级核实后按程序予以奖励支持(申报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利润表、企业对公账户、法人身份证、企业信用状况证明、自主申报申请、统计部门证明材料、区县初评登记表等)。
(2)补贴方式。促销资金由市商务局评审及公示无异议后,直拨至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主体,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