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府通〔2024〕4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充实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城市内涝及山洪灾害危险区等责任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防汛、城市内涝及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进行调整更新,现将调整后的人员信息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年内如因个别领导职务变动出现责任人缺位的,相应的领导自动调整为最新责任人,不再另外行文。
附件:1.松桃县2024年度中小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信息表.xls
2.松桃县2024年度中小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信息表.xls
6.松桃县2024年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安全“四个责任人”信息表.xls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