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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61453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2-20 09:50:0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城镇保障性住房配租情况表

城镇保障性住房配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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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城镇保障性住房配租情况表
2021 年 1 月
填报单位:松桃苗族自治县住建局
指标名称

合计 廉租住房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备注
其中:租赁补贴 其中:实物配租 其中:租赁补贴 其中:实物配租
1 2 3 4 5 6
本期末累计已实施保障户数







松桃县 101 22960 1949 5167
15844
本期末正在实施保障户数







松桃县 102 21494 483 5167
15844
自年初至本期末新增保障户数







松桃县 103 0 0 0 0 0
其中:进入保障户数







松桃县 104 0




退出保障户数







松桃县 105 0




说明:







1、本表逻辑审查关系:103=104-105。
2、本表由各市(州、区)、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报送,每月3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城镇保障性住房配租情况指标:







1、累计已实施保障户数:指截至统计期末,通过廉租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包括发放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累计解决的符合相关保障条件的户数。
2、正在实施保障户数:指在统计期末,依据已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通过廉租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包括发放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正在实施保障的户数。
3、自年初至本期末新增保障户数:指从年初至报告期末,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廉租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包括发放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新增加实施保障的户数。
4、本期进入保障的户数:指报告期内,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廉租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包括发放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将申请登记人纳入保障的户数。
5、本期退出保障的户数:指报告期内,对已经实施住房保障的家庭,因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等原因,按照相关规定退出各类住房保障的户数。
6、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指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实施保障,以签订发放协议或租赁合同为准。
7、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指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实施保障,以签订发放协议或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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