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贵州省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黔发改环资〔2025〕65号)文件精神,为严格规范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报、审核、兑付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补贴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发〔2025〕14号)予以公示。
附件:贵州省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黔财农〔2025〕14号).pdf
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