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有2个,分别是松桃苗族自治县委站和松桃民族中学站。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我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二级标准,据松桃苗族自治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结果数据显示,从2024年1月0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213天,监测有效天数为213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7%。其中空气质量Ⅰ级(优)的天数为138天,占总天数的64.8%;Ⅱ级(良)的天数为70天,占总天数的32.9%;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4天,占总天数的1.9%;Ⅳ级(中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占总天数的0.5%。综合指数为2.48。其中SO2的浓度为5ug/m3;NO2的浓度为8ug/m3;CO的浓度为0.9 mg/m3;O3的浓度为97ug/m3;PM10的浓度为42ug/m3;PM2.5的浓度为27ug/m3。
松桃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
2024年0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