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有2个,分别是松桃苗族自治县委站和松桃民族中学站。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我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二级标准,据松桃苗族自治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结果数据显示,从2024年1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305天,监测有效天数为305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4%。其中空气质量Ⅰ级(优)的天数为199天,占总天数的65.2%;Ⅱ级(良)的天数为101天,占总天数的33.1%;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4天,占总天数的1.3%;Ⅳ级(中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占总天数的0.3%。综合指数为2.35。其中SO2的浓度为5ug/m3;NO2的浓度为8ug/m3;CO的浓度为0.8 mg/m3;O3的浓度为103ug/m3;PM10的浓度为38ug/m3;PM2.5的浓度为24ug/m3。
松桃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