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有2个,分别是松桃县委站和松桃民族中学站。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我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二级标准,据松桃苗族自治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结果数据显示,从2025年1月01日至2025年2月28日,共59天,监测有效天数为5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1%,其中空气质量Ⅰ级(优)的天数为19天,占总天数的32.2%;Ⅱ级(良)的天数为30天,占总天数的50.8%;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7天,占总天数的11.9%;Ⅳ级(中度污染)的天数为2天,占总天数的3.4%;Ⅴ级(重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占总天数的1.7%。综合指数为3.37。其中SO2的浓度为4ug/m3;NO2的浓度为8ug/m3;CO的浓度为1.1mg/m3;O3的浓度为85ug/m3;PM10的浓度为72ug/m3;PM2.5的浓度为44ug/m3(超过PM2.5的年平均浓度二级限值:35ug/m3)。
松桃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
202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