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有2个,分别是松桃县委站和松桃民族中学站。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我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二级标准,据松桃苗族自治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结果数据显示,从2025年1月0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90天,监测有效天数为90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9%,其中空气质量Ⅰ级(优)的天数为43天,占总天数的47.8%;Ⅱ级(良)的天数为37天,占总天数的41.1%;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7天,占总天数的7.8%;Ⅳ级(中度污染)的天数为2天,占总天数的2.2%;Ⅴ级(重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占总天数的1.1%。综合指数为2.94。其中SO2的浓度为4ug/m3;NO2的浓度为8ug/m3;CO的浓度为1.0mg/m3;O3的浓度为92ug/m3;PM10的浓度为61ug/m3;PM2.5的浓度为34ug/m3(超过PM2.5的年平均浓度二级限值:35ug/m3)。
松桃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
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