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金国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中提出“关于推进我县非公企业参与大扶贫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提案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关于推进我县非公企业参与大扶贫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提得很好,办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近年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非公企业参与大扶贫工作,2017年开展的“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了74家民营企业和8个商会与90个贫困村(社区)签订结对帮扶协议,累计投入帮扶资金8.39亿元,发展生猪养殖、铁皮石斛、乡村旅游等产业,新建公路42.5公里、供水管网18.6千米、卫生室2个,捐款500余万元,捐物1.34万件(套),解决就业31504人,“金秋助学”436人78.2万人,“捐助济贫”人59.3万人,义诊86次惠及9112人。“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承载着党和政府的殷切希望,寄予着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热切期待,是新形势下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2018年,县委办、政府办又下发了《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方案》(松党办发【2018】31号),明确了行动宗旨、目标任务、帮扶要求、帮扶途径和组织保障等,我们将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非常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扶贫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及时反馈宝贵意见。
松桃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