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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37851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6-28 09:37:07
文  号: 松府办函〔2024〕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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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府办函〔2024〕6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松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24年,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县政协第十五届第三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共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和提案244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130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14件。为高质量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合我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与重点工作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调度、同考核。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审定签批;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建议提案具体负责,带队调研、协商座谈;业务股室具体抓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要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和工作要求。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筛选部分建议提案作为本单位负责人牵头领办件,重点研究、重点办理、重点落实。

二、严格办理时限,确保按时办结

(一)省、市级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和时限

由县人民政府会办的省、市级建议提案,县人民政府将办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协办意见综合汇总后报县政府办(含电子版),由县政府办审核并按程序送审后统一报省、市有关主办单位。

(二)县级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和时限

县政府办已将建议提案进行了任务分解。主、会办的建议提案,各会办单位要于8月20日前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并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主办单位要于9月20日前答复代表或委员,并抄送相关单位。独办的建议提案,独办单位要于9月20日前答复代表或委员。对个别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办复的,需征得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适当延期,但最迟不得超过10月10日。

(三)“不满意”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和时限

对代表或委员反馈表示“不满意”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主动上门走访、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并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或委员,同时向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书面说明情况。

三、规范送达复文,保障办理质量

(一)坚持无沟通不答复,答复前必沟通

各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主动召集会办单位研究办理落实措施,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工作,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同时,各主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力求做到“三见面”。要充分征求代表、委员意见,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求计问策,改进工作。主办任务总数10件以上的承办单位(含10件),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的比例不低于10%;10件以内的,至少开展1次实地调研或召开1次专题会议,确保沟通率100%。

(二)坚持“二次办理”和“回头看”,有效化解要件和积件

对代表和委员明确表示不满意的,要及时开展“二次办理”;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且代表和委员多次提出的要件,要着重开展“回头看”,遇到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要及时书面反馈代表或委员,同时抄送相关单位。要创新“二次办理”和“回头看”工作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对不满意的问题列出清单,对未解决的问题重新梳理,勇于攻坚克难、一办到底,促进“二次办理”和“回头看”提质增效。

(三)严格实事求是,务求做细做实

要围绕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清单式、问答式答复,答复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务求每一份答复都一丝不苟、开诚布公、倾注感情,要请代表和委员审阅初步答复意见,把解决问题、吸纳建议作为办理工作的目标。对应当解决且具备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落实并给出完成时限或吸纳到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工作中;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采纳的,要纳入下步工作计划,对因政策受限、留作参考的要切实做好解释工作。

(四)严格审核把关,力求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

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业务股室办理、综合股室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的答复文稿四级负责制,严把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答复,并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等级。其中,“A”表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B”表示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C”表示因超出本县、受现行政策和客观条件等因素限制留作参考。要根据审查情况在文件附注处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标明公开属性。要提高答复意见的针对性,这种反馈所提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和所提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不得以工作情况总结代替答复。要做到文字精炼、用语规范、逻辑清晰、内容实在、数据准确。

主办单位需将代表联名的建议办理复文分别寄送每一位代表,并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及会办单位。将委员联名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第一提案人;各民主党派、团体及专委会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提案单位;界别、小组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召集人;提案办理复文均需抄送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及会办单位。向代表委员寄送办理复文时要附寄《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或《松桃苗族自治县十五届政协第三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五)强化跟踪督办,全力推动措施落地

各承办单位要加大跟进办理力度,确保办理工作有效落实。要认真总结提炼办理工作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于10月20日前将办理工作总结报送县政府办督查室,同时报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政府办将会同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按有关规定从办理时限、沟通协商、答复质量、办理实效、办理公开、满意情况等对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强化督查和考核结果的运用,保障各项办理措施落地及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四、及时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且不涉密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松桃网或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并同步将公开的办理复文电子文档报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对涉及国家、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办理复文,公开时要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对“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办理复文,要向县政府办书面说明理由。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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