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武: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区老旧电梯的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城区老旧电梯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建议:因电梯老化,存在电梯突然下降的情况和弱势群体人员停留在电梯里的情况,请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存在的安全隐患。
办理情况:
一、我县老旧电梯基本情况
按照老旧电梯使用年限认定,通常使用年限达到15年即被视为老旧电梯。经过我局初步统计,我县目前没有达到15年即以上使用年限的电梯。目前我县相对比较老旧的电梯主要分布在松桃苗族自治县城滨江花园小区、松江靖苑小区、南门桥外滩小区以及世昌广场桃源大厦丽景大厦,具体数据为重庆英达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滨江花园36台电梯于2011年登记使用,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所管理的松江靖苑小区8台电梯于2012年使用登记,松桃佳诚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南门桥外滩小区16台电梯于2015年登记使用,松桃黔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管理的世昌广场桃源大厦丽景大厦15台电梯于2012年登记使用。
二、我县老旧电梯监管和运行情况
根据电梯筑底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今年以来,我局对老旧电梯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同时重点加强了对老旧电梯运行情况关注。2024年初,我局重点组织全县涉及电梯管理使用的物业公司(含电梯实际管理使用单位)、酒店、商场(超市)、医院广等单位召开了电梯安全专题培训会,并通过微信、电话、视频等方式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加强电梯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对相对老旧的小区电梯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指导管理人员进行电梯隐患排查整改,切实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目前,我县相对老旧电梯运行基本正常,未发现超期未检或者检验不合格使用等重大违法行为。但由于部分电梯使用年限较长,设备部件和控制系统未能得到及时更换,导致电梯故障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重点加强对老旧电梯监管和风险防控化解,督促电梯管理和使用单位加强对电梯隐患排查整改,切实落实电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区老旧电梯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