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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527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2-31 10:49:26
文  号: 松市监议复字〔2024〕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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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靖: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松桃茶叶品牌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茶叶品牌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建议:请县级层面统筹全面茶资源,结合我县风土人情、文化特色,统一确定一至两个茶品牌,深挖品牌故事,统一包装,全县各地均统一使用该茶品牌,进一步扩大我县茶产业的知名度,提高茶产业市场竞争力,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理情况:

一、我县茶产业基本情况

经过我局初步统计,我县目前获证从事茶叶及其制品生产的企业共计21家,主要分布在正大镇和普觉镇。

二、我县茶产品品牌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对我县茶生产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建设情况。经过走访调研,我县茶产业统一品牌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市茶产品生产企业多,市级层面重点围绕“梵净山”品牌打造了全市公共商标“梵净山”,只要是加入铜仁市茶协会且生产的茶叶符合使用公共商标的标准均可以使用“梵净山”品牌。目前我县进入铜仁市茶协会的企业共计2家,被授权使用“梵净山”商标的企业共计7家。相较于我县自己再来统一茶产品品牌和推广该品牌,知名度及培育效果无法与已成熟的市级品牌“梵净山”相匹配;二是我县茶生产企业对统一品牌意愿不高,经过走访,大部分企业不愿意在我县成立茶协会并统一品牌建设工作;三是企业经营困难,对于统一品牌建设所需的经费无法进行支持;四是市级政策导向问题,我市目前重点打造茶品牌为抹茶及其相关制品,重点以市级品牌建设为中心,各县应围绕市级品牌共同发力。

综上,我县统一茶产品品牌目前无法完成。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茶叶品牌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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