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了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共 12个食品大类 共107批次,检验合格102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为4.67 %。现将抽样检验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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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391458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9-10 09:38:42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 名 称: | 关于2025年第四批食品抽检和第四批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松桃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了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共 12个食品大类 共107批次,检验合格102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为4.67 %。现将抽样检验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