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街道、蓼皋街道、冷水溪镇、普觉镇、长兴堡镇、正大镇、妙隘乡、乌罗镇、平头镇、盘石镇、甘龙镇、永安乡人民政府:
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25年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松府发〔2025〕 号)文件安排,原纳入整合的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08万元经调整后只纳入整合450万元,所安排实施的项目调整由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黔财基〔2025〕19号)安排实施。本次调整下达资金1210.2万元,其中:新增项目7个,分别是平头镇平大村白茶产业路硬化项目103万元、松桃县大兴街道星光村农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50万元、永安乡大溪村产业路硬化项目59万元、永安乡茶园村产业路开挖硬化项目200万元、甘龙镇张家湾村通组路硬化项目200万元、盘石镇桃古坪村道路建设项目30.2万元;调整资金文件项目6个,分别是冷水溪镇牛塘村综合建设项目200万元、蓼皋街道2025年道路水毁修复项目18万元、普觉镇棉花山村博才培训基地至雷家道路提质改造项目120万元、长兴堡镇小地村沟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5万元、正大镇当领村产业路硬化项目75万元、妙隘乡2025年寨石村春见产业园生产便道建设项目80问题;取消实施项目2个,分别是乌罗镇丰勇村山塘建设项目140万元、盘石镇过洲村道路建设项目30.2万元。政府收支类科目按原上级资金文件科目列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实施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严格按批复方案进行实施,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涉农资金整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利益联结机制,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避免资金挪用或闲置。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二、项目实施单位对整合后的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负责,要认真落实资金绩效管理及项目的公示公告等制度。
附件:松桃县2025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部分项目调整分配表.xls
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