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童星幼儿园:
你园报来的办学地址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民办学校分类审批登记及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并报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园由原来的乌罗镇街上(乌罗镇原粮管所)变更为乌罗镇寨安村团山堡组。其他事项一律不变。
二、希望你园接到批复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规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完善办园条件,不断规范办园行为,妥善处理好变更后的事宜,不能产生任何债权债务及其他法律纠纷问题,同时要及时到县教育局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民政、发改等相关门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