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镇红星幼儿园:
你园提交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镇红星幼儿园终止办学。
二、请认真做好财务清算和财产清偿等等相关的善后工作,并及时依法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请接此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印章等交回县教育局。
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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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296297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06 14:57:20 | |
| 文 号: | 松教复〔2025〕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同意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镇红星幼儿园终止办学的批复 | ||
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镇红星幼儿园:
你园提交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镇红星幼儿园终止办学。
二、请认真做好财务清算和财产清偿等等相关的善后工作,并及时依法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请接此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印章等交回县教育局。
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