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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凡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松府任〔2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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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松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干任〔2024〕103号、107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凡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田儒宙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龙明章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余伶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舟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贾小双同志任县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大数据和电商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龙再康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杨邕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至2025年1月,因机构撤销,其原任县宗教事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潘伟同志任县豹子岭-寨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飞同志任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水平同志任太平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因机构改革,彭宇同志原任县乡村振兴局督查专员职务自然免除;

因机构撤销,龙文锋同志原任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吴渊同志太平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戴林同志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勇刚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任建华同志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成旺同志县社会事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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