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松桃政府网
微博、微信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历史专题 » 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

松桃苗族自治县农牧科技局惠民政策明白卡汇总(农牧科技局)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松桃苗族自治县农牧科技局

惠民政策明白卡汇总

一、农业惠民政策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对象。以农村税费改革期间确定的种粮农户,以及在此基础上分户的农户为补贴对象。

2.补贴依据。2018年继续按农村税费改革时期认定的种粮农户计税总产为依据,待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完成后再作调整

3.补贴标准。2018年补贴发放标准为34.34/百公斤。

4.补贴方式。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一)补贴机具种类

补贴机具有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动力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4大类36小类87品目。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求。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机具每档次农机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我省具体的农机产品补贴额一览表由省农委通过贵州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资金

实施年度内,个人申请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补贴办理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经销企业(含进行直销的生产企业)必须向购机者提供购机发票,并对机具及其发票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数量、销售价格、出厂编号、发动机号(无动力的机具免填)、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补贴对象购置多种机具时,每张发票只能体现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型号的机具信息。

2.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县农牧科技局农机中心或当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并提供申请资料。购机者是个人的,需出示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涉农补贴“一折通”或银行账户信息的复印件;购机者是组织的,需出示购机发票、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法人代表身份证、本组织营业执照和银行账户信息的复印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农牧科技局农机中心或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办理补贴申请手续,产销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其法人代表不能自销自购申请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能以组织和法人代表个人名义同时申请补贴。不得以其他政策限制补贴对象申请补贴。

农牧科技局农机中心、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通过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录入购机者申请信息,形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由县农牧科技局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再受理补贴申请。安装类、设施类和县域内首次申请补贴的机具,实行先核验、后受理的办理方式,要先逐台核验,待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再受理补贴申请。

3.核验公示。购机者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交补贴申请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在2个月内完成申请资料形式审查、核验补贴机具、公示补贴对象、整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等,并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按批次提交至县级财政部门;购机者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交补贴申请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在3个月内完成申请资料形式审查、核验补贴机具、公示补贴对象、整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等,并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按批次提交至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核验补贴机具、兑付补贴资金。

受理申请后,农牧科技局农机中心通过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网络)或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张贴公示7。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系统按批次生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并汇总整理补贴资金结算纸质资料(包括身份证及发票复印件、申请表、明细表等)。

资料审核有疑问、公示有异议、抽查核验发现疑点或上级通知暂停的,根据调查结果终止办理补贴或顺延实施期限。

4.资金兑付。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补贴资金结算资料给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或银行账户兑付给购机者,并通过补贴系统同步点击确认结算。发生退货行为的,购机者需主动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退回补贴资金的申请,并按照县级财政部门资金渠道返还已领取的补贴资金。


Copyright www.songtao.gov.cn

主办: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贵公网安备 52062802000102号   |  备案号:黔ICP备1600390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6280026  |  管理员邮箱:stzw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