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惠民政策明白卡
一、住房保障政策
(一)危房改造政策。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级危房补助3.5万元/户,二级危房补助1.5万元/户,三级危房补助1万元/户。
(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一是建档立卡户自筹2000元/人、可享受人均面积20平方米的易地搬迁安置房。二是搬迁户必须自行拆除旧房,并对宅基地进行复星复绿后补助0.3万元/人。
二、教育保障政策
(一)省级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1.资助标准:高中和中职年级资助1900元/年(包含教科书费400元、住宿费500元、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每学期500元>):专科(高职)资助4500元/年(包括学费3500元、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本科资助4830元/年(包括学费3830元、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
2.资助方式:为每年秋季学期申请,省内就读学生在学校申请,省外就读学生在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就读技工类中职、高职院校的学生在县人社局申请。就读县内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科书费、住宿费开学报名时直接按标准进行戒免,扶贫专项助学金按每学期500元通过银行集中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折):就读省外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一、二年级、普通高校的学生经省、县级扶贫办审核认定后,资助资金于次年春季学期按学年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折)。
(二)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
1补助标准:对于城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生活补助,其中,小学每人补助1000年/年,初中每人补助1250元/年。
2.补助方式:每年分春、秋学期进行发放。
(三)营养午餐。
1.补助标准:农村学前教育每年每人补助600元/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毎年每人补助800元/年。
2,补助方式:直接提供营养午餐
三、医疗保障政策
(一)参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自第12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620元/人。
(二)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入口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政策范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实行报销70%的医疗救助。
(三)先诊疗后付费。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到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
(四)其它方面。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慢性病办理慢性病证后,门诊报销比例达60%,年度累计封顶线4000元。二是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中一级残疾补贴50元/人/月,二级残疾补贴40元/人/月。三是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

